北京青春祭(1)

我是一个活在过去时光里的人。

过去的时光大多是美好的,对于我这样一个一直习惯于沉浸在自己记忆里的人来说,如同露天电影院在夜幕降临,人们纷纷在自己带来的小马扎上落座之后,老式黑白放映机以每秒二十四格的速度不疾不徐地打在白色帷幕上的一张张画面;每张每页都是从大脑里信手拈来的定格影像,连在一起却又鲜活生动起来,仿佛当年那些伴随着这样的画面的声音和气味也难以拒绝地接踵而至。当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在记忆里都变得分外清晰起来的时候,当年沉浸在这样种种感觉里的我随之产生的心情以及对身体发肤四肢百骸带来的细微变化便会如约到来。大约应该是五味杂陈着的缘故,当年的欣喜在今天品味着好似是陈年醇酒的积淀,当年的苦涩现在咀嚼着一样地苦涩,由于岁月的流逝更加难以令人忘却让人释怀。

很难说这样的回忆是何种目的。很多时候回忆本身只是在告诉我自己,往事已不可追,一次次的回忆便是一次次这样善意的提醒,再无其它;可是我积弱的性格使然,虽然明知往事已矣,还是沉湎其中不可稍抑。重复以往经年累月,便是我的一生。

二十六年以前的海淀中关村,还没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没有行人如鲫车水马龙,没有上班族日复一日的灰暗心情。那时有的只是蓝天白云,绿树成荫,春天杨絮飞扬,夏天知了鸣唱,秋天满目金黄,冬天北风空旷。这里是我的家乡,有我从小一起玩到大一块儿上学下学的所有发小儿死党。我们在这里年复一年地成长,乐此不疲,对于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可是对世界的悄悄变化以及时光的慢慢流逝却又浑然不觉。

初中楼的北面是四个相邻的篮球场,穿过它们便来到了学校的大操场。初中楼是个“凹”字的形状,两端伸出来的部分指向北方,包含了生物化学物理实验室和体育教研组,而贯穿东西的一横,总共五个教室,被正在上初二的我们五个班占得满满的。很滑稽的是,我所在的五班,占据着最东边的教室,但是教室只有前门没有后门。而另一端的一班,在最西边的教室,只有后门没有前门。

大约五班的同学考试作弊是相对方便些的;至于一班,他们大概是作起弊来最难受的吧。

我在初二这一年,第一次见到了云,也是初中唯一的一次见到她。

那是一天上午头两节课和后两节课中间的课间操时段。下课铃响起,五个教室的门陆续开了,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来,从初中楼那凹字伸出两端的两个楼门走出来,朝着大操场的方向蹓跶过去。我们班下课下得早,那时候男生流行打篮球,就算是课间操前面这样一点点时间也要把篮球拿出去,到北面的篮球场上投会儿篮。

我清楚地记得,我们几个当时在由东数的第二个篮球场靠南的篮球架子边儿上玩儿投篮。之所以挑选这个篮儿,只是因为这块篮板的弹性没有那么大,刚柔适中,对于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发育充分的身高来说,空心进网是比较难以掌握的技术,尤其当不是正面面对篮网的时候,打板进篮是每个人现实的选择。其它的几个篮球架,篮板不是略嫌松软就是太过刚硬,对于我们的打板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只有这个篮的篮网是完整的,而不像其它几个,不是篮网绳扣开了线松松垮垮地垂下来,就是干脆没有网子,看着很不舒服,影响我们的准星。所以,只要能有时间选场子,这个架子是我们的不二之选。

尖锐的下课铃响起,同学和老师已经出来了很多,该收摊儿了,我想。这时,一个篮板球弹了过来,我过去追了两步,把球从地上拍起来,回传给别人,准备去操场。转身之际,看到了这样从没见过的一个女生。

我几乎第一时间就认定了这是个女生,虽然个子高挑的她穿着淡蓝色的水洗牛仔布衬衫,没有扎到运动裤里面,这样的打扮在那个年代并不多见。一头齐耳短发略卷曲,前面显出飘逸的分头,两道一字剑眉轻蹙,眼神明亮。从任何角度来看,这似乎应该都是个典型的帅气男生,可是她如此一张眉目如画的脸却透出来一股子说不出的拧劲儿。我一呆,忽然就觉得这样的一种神情,大概只应该女生才有,但是却又从没在别的女生那里见过,仿佛是极熟的,却又哪里不对。

惊鸿一瞥,无暇细想,这样的一天便已匆匆流过,初中三年就如同这样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一天,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远了。

拜当年那个惊心动魄的春夏之交所赐,才升上本校高中的我接到通知,入校前的暑期,将要去大同进行一场听说过没见过的军训。

在大同,我们这一届学生住在了真正的基层连队,男生女生分开在不同的驻地营房。这里是著名的三十八军某部,在我们坐上绿皮火车从北京站开拔之前,便由各种各样的途径听闻了这支英雄部队的传说,但是紧张的心情在来到连队驻地不久慢慢混熟之后,便也就放松下来了。随着一个多星期的训练作息将近尾声,在离开部队之前,按照计划我们将要排演一场晚会,而我们班当时的节目之一,便是合唱一曲“We are the world”。这个主意大概是当年的文艺活跃分子,后来的文娱委员欢,提出来的。由于是英文流行歌曲,她要找几个英文还好的男生女生,且喜唱歌的来出演。就这样,名单大致定好以后,我们迎来了第一次排练。

我便在这样的环境里,又一次地见到了云,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云就是我们将来的班集体的班长。

其实距离上一次见到云已经过去了两年,在这两年之中,我没有再遇到她。她所在的初中二班地处初中楼的西侧,和我们班教室相隔甚远,而且我的课余时间全部放在了距离教室只有数米之隔的东侧楼门外面的篮球场上,回家也是从那里直接出校门,和二班的交集基本上不存在。我并不知道,在这两年里,她曾经以霹雳舞独舞节目代表二班参加全校年度艺术节的评选,只是在最后一关惜败于在那个年代在校领导眼里更加健康向上的健美操独舞。其时她已经在年级男女生里声名鹊起,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我对于这首1985年流行全球的非洲赈灾义演主打歌曲的全部了解,都来自于当时收音机里国际广播电台不经意间播放的流行歌曲栏目。那时候,北京音乐台还只是一个未来的梦想,而对于我来说,接触到一首好听的英文流行歌曲的机会并不那么富裕,如果不是每周日固定地守候在同一时段收听这个半小时的音乐栏目,我会和很多年以后耳熟能详的流行乐失之交臂。即便是这样,因为我的家里没有录像机,甚至连一台可以在两盘磁带之间进行拷贝转录的双卡收录机也没有,所有的只是一台买了不到两年的国产单卡收录机,和几纸盒子空白磁带,是我爸爸为在家潜心练习英文,准备在未知的将来可能有机会出国进修而买的。这些就是我所能够有的全部。

在别的同学迷恋港台欧美流行乐,互相辗转相借歌曲磁带的时候,我都自觉地走远了,因为我就算借到了,拿回家来也只能听熟了而已,最终还要还回去;还回去了,那段音乐再动听也只能存在在我的记忆里,在我的脑海里跳动,而不能当我想极了它们的时候就能拿出来听。我耻于被同班同学知道我连转录磁带都做不到,我也不想去求别的好朋友帮忙,但是我实在是太喜欢听歌了。那个年代内地的流行乐还只是在争相模仿谁学港台学得像,港台的流行乐亦是在争相模仿西方,所以每当听到一首从未听过的英文歌,甚至只是前奏响起,电声部分主旋律甫一出现,我的心灵就蓦然震颤,如醉如痴。我想把这样的音乐留住,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音乐栏目重播前几分钟,我把空白磁带倒到头放好,然后摁下暂停键以后,再摁下录音键,这样磁头就处于空转状态,但是随时可以随着暂停键的放开而马上开始收录音乐台里面的音频。如果不事先暂停而是等音乐一开始再直接按录音键,往往不够精确,而且回放的时候就会发现录音开始的一刹那静电声音很大。我为这样一个自己研究出来的收录喜爱的音乐的法子而沾沾自喜,收听了很多次这样的音乐栏目也录下了很多盘带子,其中就包括有这首We are the World。

我们班几个有份预演的同学在连队营房里第一次聚在了一起,有男生班长谦,文艺委员欢,热爱唱歌的虎,和英文流利的洁。这也是来到大同以后我第一次和女生接触,也是第一次又见到了云。我几乎没怎么费力就认出来了她,这就是我当初在初中楼篮球场畔见到的那个眉目如画英气俊秀的女生,就是她,不会错。我的心里忽然生出宝玉“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即便未曾见过,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的奇怪想法来。她个子好像又高了些,武装带扎紧军绿色制服,依旧短发,短檐儿军帽微微斜戴着,前方露出几分汗湿的卷发,剑眉依旧,眼睛又黑又亮炯炯有神,显得愈发英挺,更像一个男生。

我们说到这个合唱歌曲,分工谁该唱哪一句,如何转接,在舞台上怎样走位换位,怎样在简陋的条件下跟上伴奏磁带。我第一次听到云说话的声音。她的声音很特别,有着在人群之中能轻易穿透出来的高亢清亮,让人入耳不忘。她和你说话,很容易地就把自己的主动情绪调动起来,眉飞色舞又滔滔不绝,手舞足蹈而令人忘忧。我开始努力集中精力,去想她说的每一处:“这一句你们不记得了么?你们看过那MTV了没有,这是里面Kenny Rogers唱的。”谦接口道:“对,就是那白胡子老头儿。”“他当时是这么这么唱的。。。”几个人在回忆看过的MTV里面,谁是怎么唱的,怎么接的,而我没有看过,只听过自己录下来的磁带,对里面的高音低音印象虽然深刻,可也无法知道他们几个人说的是哪一句,甚至是连男歌星女歌星唱的某句都不大清楚,只得闭口不言,用心去记,把分配给我的那几句顺序记熟。

在大同前后呆了十天有余,其它的许多记忆,在二十五年后都渐已风化成灰随风而逝,但是这和云的初见,以及后来演出当晚和这几人一同站在舞台上面对前方打落下来的炫目灯光,恒久地刻在了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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